“高效调解+当庭履行”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化解一步到位
日期:2026-03-12   来源:三秦都市报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窦鹏 冉建渝 记者 朱娜娜 实习生 王丹)“叮咚,微信到账20000元”,近日,随着一声清脆的到账提示音响起,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雨金法庭审判庭内,两名当事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一场持续数月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原来,2025年9月2日10时20分许,被告王某川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在某村道由北向南准备向左转弯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原告王某社所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社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川负主要责任,王某社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社因伤情累计产生医疗费20444.76元。此后,王某社与王某川就事故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王某社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细致梳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住院病历等证据材料,锁定双方争议核心为赔偿金额的认定与履行。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责任划分明确,且双方均为当地群众,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矛盾升级,承办法官决定开展先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向被告王某川阐明其负事故主要责任,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并详细讲解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定项目、计算标准,另一方面充分倾听原告王某社的诉求,安抚其负面情绪,同时向其释明自身所应承担的次要责任,引导其理性看待损失、合理调整赔偿预期。

  在法官情理法交融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逐步消除对立情绪,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王某川一次性赔偿王某社各项损失共计20000元。并当庭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履行完毕。

  从立案到调解履行完毕,历时不到20日,该案高效办结,既及时兑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临潼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辖区实际,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把“如我在诉”理念贯穿案件审理全流程,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责任编辑:王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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