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旭东)近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省科技厅日前印发《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组织实施的原则、管理职责、申报立项流程、组织实施要求及综合绩效评价机制,提出单个专项省级财政支持经费不超过2000万元,原则上要求自筹资金与财政支持资金比例不低于4:1。
《指引》明确,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简称“重大项目”)立足“四个面向”,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陕西省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聚焦重大战略产品和工程、关键核心技术和战略前沿技术,力争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不断增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自主可控能力。
在组织实施上遵循“常态征集、快速响应”“问题导向、需求牵引”“企业主体、协同创新”“多元投入、统筹管理”四项原则,对突发重大技术难题实行“一事一议”快速响应机制,简化咨询论证程序、快速立项,产业发展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实施,支持产学研用金组建创新联合体,以产业落地为核心考核导向。
在申报与立项环节,重大项目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机制,实行“可行性方案论证”“实施方案论证”两轮咨询论证决策程序,通过竞争择优、定向委托等方式确定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重大项目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实施,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专项省级财政支持经费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推行部门负责制、地方负责制、总承担单位负责制、首席科学家或技术总师负责制等新型科研组织模式。
据悉,重大项目将纳入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全流程管理,实现申报、评审、立项、综合绩效评价等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责任编辑:陈沐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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