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举措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意见 推动形成互融互通城乡就业新格局
日期:2026-05-21   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全媒体记者 董欣)5月2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统筹城乡就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的重点任务,着力破解城乡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形成互融互通、双向流动的城乡就业新格局。

  陕西是劳务输出大省,城乡劳动力资源丰富,但就业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部分县域就业承载力不足、城乡就业服务不均等、农业转移人口权益保障有待加强等短板仍较明显。针对这些痛点,《通知》从着力破解城乡就业机会开发不充分、就业服务可及性不均衡、培训资源分散针对性不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到位四个方面精准发力。

  在就业机会开发方面,我省将立足县域资源禀赋,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挖掘文旅、便民服务等消费新业态就业潜力,拓展绿色产业、生态保护等绿色就业空间。同时,主动应对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就业替代与创造效应,定期研判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岗位流失、用工缺口和技能需求等,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领域开发更多符合城乡劳动者特点的就业岗位。

  在就业服务均等化方面,陕西将依托社区和乡村党群服务中心、零工市场等基层服务机构,统筹优化县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培育一批具有本省特色的劳务品牌,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在培训资源统筹方面,我省将打破部门、行业和地域界限,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聚焦先进制造、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

  在权益保障方面,陕西将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牵引,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权利,推动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等向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覆盖。完善社会保险跨区域转移接续,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对就业困难人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落实常住地认定和分级分类援助政策。

  《通知》强调,各地要深入摸排本地区劳动力技能特点和行业分布情况,按照“一县一品、一业一品”思路,培育一批叫得响、有特色、规模化的劳务品牌。探索建设县域“乡村工坊”,打造集品牌孵化、技能实训、就业服务于一体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支持组建跨区域劳务品牌联盟,构建“品牌创建地+产业聚集地+培训实训基地”协同发展机制,将零散的城乡劳动力输出升级为有组织、有技能、有保障的品牌化人力资源供给。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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