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工作要求印发通知,面向全省征集2025年第二批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
根据通知,此次重点筛选具有科学性、示范性且有融资、环评、用地协调保障需要的民间投资项目,优先支持交通、水利、物流等行业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项目,有利于推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的项目,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和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项目,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托育等民生领域的项目,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振兴发展的项目,沿边临港产业园区项目,以及对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促进就业稳定、推进乡村振兴、扩大消费、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深化智慧城市建设等有显著作用的其他项目。
各地申报的民间投资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符合《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管理办法》(发改办投资〔2024〕590号)有关规定;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关要求,符合国家发展规划、有关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实施方案)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行业政策规定,符合行业发展相关要求;取得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项目总投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重要性突出、代表性强、具有显著示范性的项目不低于5亿元;项目单位及其控股股东近3年在投资建设、生产运营、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没有特别重大的违规违法记录,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过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项目单位实际控制人为拥有中国国籍的境内自然人。
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征集的民间投资项目将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部分项目将进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在建设中给予用地、环评、融资等方面的保障。(群众新闻记者 杨晓梅 实习生 高学满)
责任编辑:王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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