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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陕西省人社厅要求认真落实高温津贴 饮料、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2018-06-15 08:30:05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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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今年夏季高温天气,要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认真落实高温津贴发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各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华商记者 毛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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