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西安被征收房屋补偿有标准
2012-05-17 01:21:09来源:
分享到:
  字体:【
不得低于类似房产市场价格 本报讯 《西安公布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赔偿损失最高罚20万》五月出台,近日,笔者邀请西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余森宝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房屋补偿不低于类似房产市场价。余森宝介绍,《征收办法》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同时,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补贴,对于选择货币安置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补贴。(陈思存)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