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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公路损坏赔偿标准调整
2012-05-10 00:03:2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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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笔者获悉,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就公路损坏赔偿和占用补偿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对遗撒滴漏石灰、煤污染路面每平米收费为80元,沿公路两侧设置管线、电缆以及利用桥梁、隧道等附属设施外挂管线的,原收费标准每米10000元,现在改为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公路损坏赔偿费、公路占用补偿费属事业性收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财政、物价、交通部门核定。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费用应全额用于公路修复、维护的支出及路政、认证等费用,不得挪作他用。(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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