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讯(记者 牟影影)4月25日,记者从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于2022年1月26日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前《通知》中的部分惠民政策即将到期。
据悉,在缴存业务方面,延期缴存政策4月30日后不再执行,4月30日之后如出现未能连续缴存的,将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办理。针对降低缴存比例、申请缓缴两项政策按正常程序办理。
在提取业务方面,延期提取政策4月30日后不再执行。针对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可以补充提取两项惠民政策继续按《通知》执行。
此外,贷款业务保障受疫情影响信息主体征信权益的惠民政策继续按《通知》执行。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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