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郭柱国同志为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同时,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孙亚政同志辞去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接受韩宏琪同志辞去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郭柱国到咸阳工作前,是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4月13日上午,咸阳市举办4月份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暨西部(咸阳)科技创业湾绿地板块开工动员会。郭柱国,以咸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咸阳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的身份出席。
他于1972年10月出生,是陕西大荔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
曾担任过渭南市华县人劳局干部、劳动服务局办公室主任,华县县委组织部干部、副主任科员,华县原金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华县赤水镇党委书记,蒲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渭南市临渭区委常委、副区长,澄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富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渭南市临渭区委副书记、区长、书记,渭南市副市长等职。
辞去副市长职务的孙亚政,已到陕西省扶贫办任职。
辞去副市长职务的韩宏琪,已任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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