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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西安灞桥区公布1地补偿安置方案!还有4个村拟征收
2021-04-09 11:34:52来源:西安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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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西安1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还有4个村拟征收
近日,西安灞桥区公布1地补偿安置方案,还有4个村拟征收,快来一览为快!

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灞桥区十里铺街道长乐坡村,合计3.9068公顷。

具体范围是:南至三府湾新村和华夏学院,北至东小寨村和空军工程大学,西至华山厂铁路专用线和紫薇家天下,东至空军大学和长田路。

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及测量成果表为准。

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为住宅用地和教育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1个征地综合地价区片。其中,长乐坡村土地补偿标准为110020元/亩。

2.被征地农民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住房安置的形式予以保障。

就地安置在长乐东路以北空大旁边的集中安置区与长乐东路以南(新城驾校)的集中安置地。

过渡补助标准及搬迁补助费

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自行过渡。过渡期为30个月,过渡在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拆迁人应对自行过渡的被拆人一次性付给过渡补助费。

过渡补助费标准:

村民每月每人300元一次性发放30个月,祖遗户按每月1000元一次性发放18个月。

搬迁补助费:

拆迁人按每院付给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1000元

除此之外

灞桥区还有4个村拟征收

正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香王村、马家湾村、苏家营村,拟征收土地面积3.0082公顷。

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为城市绿地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水沟村、苏家营村,拟征收土地面积4.6672公顷。

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为特殊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来源:西安本地宝、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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