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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复工复产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擅自复产复工将严肃查处
2020-02-27 08:46:21来源:陕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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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自查自检、未安全验收以及擅自复产复工等严肃查处

  陕工网讯(记者 王何军)2月26日下午,在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八场)上,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田斐就疫情下复工复产如何预防和减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介绍时强调,复工复产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底线,严格企业自查自检和复产复工验收,严格企业危险作业管控并加强警示提醒,对未自查自检、未安全验收以及擅自复产复工等严肃查处。

  据田斐介绍,当前企业复产复工存在用工紧张、培训不到位、员工心理不稳定、设备停用时间较长、煤矿满仓、危化品胀库等新困难,另外抢时间、满负荷、超能力生产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复产复工期间历来是事故的高发期,今年各种风险因素叠加在一起,增加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艰巨性。

  他强调,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月23日的重要批示精神,扎扎实实把各类安全防范措施落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底线。在疫情防控的严峻时期,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坚决把好安全生产关,绝不能降低复产复工验收标准,人为造成安全生产漏洞和事故隐患;必须守住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没落实不复产的底线,杜绝带病复产,防止一哄而起,忙中出错,给疫情防控增添新的困难。

  坚持严格的企业自查自检和复产复工验收。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已经分行业、分类型做出了具体、详细安排;总的要求是企业复产复工前,主要负责人、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凡停产不到6个月的,由企业自查自检、自主验收,一把手确认签字后可恢复生产;停产6个月以上的,由监管部门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复产验收。这部分工作的重点是,排查消除机器设备、电器线路、易燃易爆工艺的安全风险隐患,把危险作业场所、部位、环节、岗位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严格企业危险作业管控。根据当前的特殊情况,要把危险作业管控放在第一位,紧紧抓住瓦斯排放、冲击地压、开采保安煤柱和有限空间、压力管道、粉尘涉爆、高温熔融金属、高空吊装等危险生产环节,对巷道掘进、爆炸物品、动火动电、机械检维修等危险作业,严格实行作业票审批、签发、监管、验收闭环管理,减少危险作业环节事故多发的状况。

  加强警示提醒严查违规行为。对未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检、未进行安全验收、擅自复产复工或明停暗开、昼停夜开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发出安全警示和整改督办指令;因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必须在责令停产停工整改的同时,对同行业开展警示教育,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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