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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西安:异地就医先救治后结算 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助
2020-02-07 09:12:22来源:陕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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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已将国家诊疗方案覆盖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

  陕工网讯(记者 王何军)2月6日下午,记者从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上获悉,西安市医疗保障局扩大调整报销范围,已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全力以赴做好救治保障工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晓东介绍,7种医用耗材(防护服、隔离衣、普通护目镜、3M护目镜、R95口罩、N95口罩和其他医用口罩)临时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同时7种医用耗材可刷职工医保卡(或社保卡)在西安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对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含异地就医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予以补助,即患者救治不需要个人自付;对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住院治疗的,门诊费用纳入住院总费用予以报销;没有住院治疗的疑似患者门诊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按照门诊特殊病种予以报销结算,按70%的比例支付。

  为了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减少因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对在西安就医的异地确诊和疑似患者,不再执行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实行先救治后结算,使用医保专项周转金先行垫付,同时做好异地就医患者信息登记和医疗费用记账,疫情结束后统一由西安市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结算。

  目前,对存在销售“三无”口罩行为的4家药店和哄抬价格售卖口罩行为的2家药店,分别做出约谈法人、扣除2020年质量保证金、通报批评,终止医保服务协议且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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