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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两会进行时」委员李瑛:应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联运机制
2019-01-26 19:00:59来源:陕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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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鲜康 摄
       陕工网讯(记者 王何军)作为一名少数民族政协委员,李瑛本次陕西两会一口气提交了10份提案。
       “我建议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联运机制,采取‘法院+仲裁+工会’三方联动模式成立工作室,整合法院、人社、工会等部门的资源优势,打造集职工信访、法律宣传、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等涉及职工维权服务功能于一身的职工维权服务平台,有效提升社会服务能力”1月26日下午,身为联系工会工作的宝鸡市政府领导,省政协常委、宝鸡市副市长李瑛首先提出了自己针对劳动争议方面的提案。
       李瑛认为,当前我省企业的劳动关系从总体上讲是和谐稳定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劳动争议案件数量较大,劳动关系矛盾也较多。而且随着劳动者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维权意识的增强,劳动争议案件还会有增大的可能。企业职工在涉及企业拖欠工资、工伤赔付、劳动合同等劳动纠纷维权中,做为弱势群体,职工往往因为法律程序不清、维权时间太长、成本太高等原因造成维权难度很大。
       “省上成立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为我们在探索职工法律维权服务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但考虑在全省范围内创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不仅仅是简单的法律诉讼和诉前调解,而且是对深化诉讼与非诉衔接机制改革方向的贯彻落实,又是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大探索和突破,所以提出了成立工作室的概念。”李瑛说。
       工作室怎么参与劳动争议调解,怎么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
       李瑛给出了自己的具体建议:把工作室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的方式分为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即法院在劳动争议纠纷登记立案前,认为属于调解范围的,且经当事人同意选择工会组织调解的,由立案部门委派到工作室调解。如调解不成的,依规定需先经劳动仲裁的,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专人对接立案,无需经劳动仲裁的由法院立案受理;法院在劳动争议纠纷登记立案后,认为属于调解范围的,且经当事人同意选择工会组织调解的,由案件审理部门委托给工作室调解;法院在劳动争议纠纷登记立案后,认为属于调解范围的,且经当事人同意工会组织参与调解的,由案件审理部门邀请工作室调解员协助调解。工作室将调解未成功的诉求,主动牵线,引入人社局系统的仲裁委或市司法局及法院的法律诉讼,为职工提供最大限度的涉法服务。
       另外,李瑛还提出了“关于重振陕西纺织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于在高职院校开展幼儿教师定向培养试点工作的提案”等9份提案。
       她表示,陕西是新中国建设的全国重要的纺织工业基地之一,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纺织工业是陕西的重要支柱产业,为全省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并在解决劳动就业、出口创汇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陕西是古丝绸之路的起点,“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给陕西纺织行业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我们要抢抓历史机遇,重振陕西纺织业高质量发展。她从坚持规划引领、实施品牌带动、发掘文化铸魂、延伸产业链条、科技助力发展、培育骨干企业以及完善保障措施七大方面给出了详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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