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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防暑降温费不等于高温津贴
2016-06-14 09:57:0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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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笔者注意到,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陕西每人每天25元补贴标准。而本月,全国范围内也将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高温津贴发放情况被列入其中。高温津贴:每人每天25元
  去年,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这笔津贴。
  高温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了25元。发放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这笔钱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防暑降温费:室外15元/天
  与高温津贴不同,还有一项费用叫做“防暑降温费”。从事室外作业的人,每人每天有15元的防暑降温费,其他人则是每人每天10元。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均可领取,从每年的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钱从哪来?根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防暑降温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列支;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符合条件者两费用可同时领取
  来自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的信息表明,防暑降温费不等同于高温津贴,符合条件者可以同时领取这两项费用。
  比如,一名在户外作业的建筑工或保洁员,除了领每天15元的防暑降温费外,如果工作时间温度高达35℃以上,还可领取每天25元的高温津贴。有单位以饮料来冲抵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这样做是不对的。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不能用发放降温品来替代,须以现金形式发放。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没领到这笔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来督促企业发放。(石喻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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