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出台以来,各地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发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力量。近期,应急管理部从各地严肃查处的举报案件中选取并公布4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案例一:举报某铸造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
案例二:举报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
2022年12月,浙江省瑞安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瑞安市潘岱街道一房屋内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按相关程序,瑞安市应急管理局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经查,某涂料店在未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或带储存经营的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2年11月将经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某品牌涂料稀释剂(香蕉水)、某品牌涂料稀释剂(天那水)、某品牌松香水等储存在该房屋内并进行经营销售。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瑞安市应急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和违法所得人民币2104元,处罚款人民币10.1万元。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瑞安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瑞安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2月予以奖励人民币1.5万元。
案例三:举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
案例四:举报某矿业公司瞒报事故
2022年10月,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龙岩市连城县某矿业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下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死1伤,无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按相关程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对该起事故进行提级调查。经查,该矿业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下午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生产安全事故,并隐瞒不报。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398万元,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依法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另有24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瞒报事故行为,根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于2023年2月予以奖励人民币6万元。
责任编辑:胡睿琳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