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府谷县近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决定免去高乃则、王乃荣、王万东、刘过门等4名“煤老板”的“县长助理”职务。从2008年6月“悄悄任命”到如今“仓促免职”,府谷县“煤老板县长助理”任期虽然只有8个月,但这起奇特的人事任命引发的争议却引人深思。群众:挣钱多纳税多就能当“县长助理”吗?
2008年6月,府谷县委组织部印发31号文件,称“经县委常委会研究,提议聘任高乃则、王乃荣、王万东、刘过门等四同志为县政府县长助理(不脱产);聘任张继平、王世春、刘旭锋等三同志为县政府县长经济顾问。”据县委组织部一位领导介绍,由于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对这项人事安排意见较大,县里后来没有公开印发正式任命文件。公示期满后,由县长刘惠荣向7人发放了“县长助理”聘书和“县长经济顾问”聘书。
“煤老板”因挣钱多、纳税多,就能当“县长助理”,这一消息在府谷县引起强烈反响。一些群众甚至将新提拔的“煤老板”称为“黑顶官员”。
县领导:意在“强县富民”据记者调查,府谷县让“煤老板”当“县长助理”,其“政策依据”是2007年3月县里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文件出台的目的是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切实增加财政收入,推动县域经济实现跨越发展”。该规定有关条款提出,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被选为“县长助理”或“县委、县政府特邀经济顾问”有一个关键门槛,即纳税和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在1000万元以上,后来这一门槛又“水涨船高”,提升到2000万元以上。专家:纳税人标准不能等同于公务员标准
针对府谷县让“煤老板”当“县长助理”的做法,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教授徐鸿武认为,不管脱产不脱产,老板兼任官员的做法都是错误的,不符合中央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精神。
榆林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府谷县选聘民营企业负责人出任 “县长助理”是不妥的、错误的。早在2005年,当地组织部门曾下发文件,规定县(区)不再设立“县长(区长)助理”职位。民营企业负责人贡献大,但不能以政府职位作为奖赏。(张军 宋振远 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