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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文化 > 评论 一名乡干部自曝地方计生“吃人怪圈”
2009-05-22 10:53:1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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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乡干部。在我们当地,一些计生部门和基层政府没有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对意图超生者睁只眼闭只眼,一旦超生成为事实后 “缴钱了事”。违法生育越多,他们的“罚款” (社会抚养费)收入越多;征收越多,他们可支配资金也就越多,于是形成了一个 “吃人怪圈”:哪里违法生育的人口越多,哪里计生部门的奖金福利就越高,他们吃饭、用车就越潇洒。如果没有人违法生育,不但乡镇计生办和乡镇财政减少了收入,一些吃惯了小惠的干部也就吃不到好处了。
上有国策 下有对策
    在当地农村,哪家想超生,这家人就会悄悄塞500元或1000元的红包给村支书、村主任或者村计生专干。几个村干部得了好处,对其违法超生不闻不问,甚至帮忙撒谎逃避普查和上级追查。孩子一旦生下来,这家人还得拜托村干部找乡计生部门的人谈 “罚款”数额。这时,村干部就做起了顺水人情。
    按照规定,对超生者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农村居民按当地人均年纯收入的2~6倍征收,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2~6倍征收。一算账,超生一个孩子,在我们当地至少要缴2万多元,一般家庭根本承受不起,即使有钱,谁不想尽量少缴?于是,便找熟人牵线搭桥,约请乡计生办主任 “勾兑勾兑”。计生办主任饭一吃,好处一得,就表态了: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账上该收的钱一分不少。但是,你实际可以只缴1万元或者1.5万元(还有的更少),我就给你出生证明单上盖章,你就能去派出所上户口。欠的账虽然存在,但我可以不在全乡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名单上记你。只要我当主任,计生办就不会再去你家追讨。说是账挂着,实际上关系熟了,工作移交时就将其从未缴清人员的花名册中抹掉。
    超生现象 “细水长流”
    在我们当地,从违法生育户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照县计生委得40%、乡镇得60%的比例分成。而那些没有税收经济支撑点的乡镇,为了完成上级规定的税收任务,只好把征收社会抚养费当做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我所在的乡有四五万人口,一年这笔收入总计在200万元以上,占本级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越是经济落后的乡镇,计划生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所占同级财政收入比重就越大。为了保证财政收入有 “活水”,乡镇领导嘴巴上虽然把计划生育工作强调得很重要,心里却对超生现象 “细水长流”默认了。我们当地多数乡镇按照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额的10%~15%返还给乡镇计生部门作为工作经费,所以计生干部更是巴不得超生 “细水长流”。
计生部门成了 “肥差”
    于是,计生干部私人腰包鼓了,计生部门的经费多了、福利好了,乡镇财政收入也增加了。我们当地的一个乡,计生办共6人,每年工作经费开支在五六十万元以上。6个人的计生办养了一台小轿车,说是用于公务,实际根本下不了村,主要供计生办主任一人专用。仅小轿车一项开支,一年就要3万多元。
    乡镇干部中有不少人削尖脑袋想进计生部门,想当计生办主任的更是趋之若鹜。有群众说,你只要看乡镇干部中打牌最大的,请客最大方的,用钱最潇洒的,那就是计生干部。为了占到这个肥缺,我们当地曾经有一名因经济问题被组织处理了2次的计生干部,后来竞争上岗还要去争计生办主任这个 “高风险位子”。许多乡镇干部感慨, “当计生办主任,比当乡镇副职肥实多了”。
□田春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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