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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文化 > 史海·观察 高晓松醉驾,“醉驾入刑”的一次“试金石”
2011-05-13 02:26:3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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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法制晚报》爆料称高晓松因酒后驾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四车连撞,四人受伤,高晓松因涉嫌酒后驾车被警方带走。经交警检测,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达醉驾标准三倍。
    鉴于近几年屡屡发生因醉驾导致人员伤亡的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国家之前顺应公众呼声,顺应民意,修改刑法,将醉酒驾车的处罚从行政处罚上升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从5月1日起,全国各地根据新刑法的实施时间,也如期掀起了“醉驾入刑”,治理醉驾的风暴,许多地方纷纷刑拘“醉驾入刑”第一人。
    按照新实施的“醉驾入刑”法律,毫无疑问,严重醉驾,还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高晓松将面临吊销驾驶执照五年,刑拘坐牢的严厉处罚。然而,问题恐怕不会这么简单,由于高晓松是名人,是著名的音乐制作人,在对高晓松的处罚上,会不会让当地的交警部门产生微妙变化,不能一视同仁,甚至网开一面呢?
    事实上,从高晓松身边人的表态中或许已有这方面的端倪。当一音乐节主办方联系到高晓松那边时,对方表示:“事情已经解决,只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周日会如约与老狼等参加音乐节。”
    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名人面前,一些交通法规总是容易会失去威严的一面,露出不应该有的谄媚讨好。比如,明星违反交通规则比比皆是,但鲜有被严厉处罚的;再比如,著名艺人那英忘记带演出服,当地交通部门竟然知法犯法,违反交通法,动用警车开道帮那英拿演出服。
    基于名人总是被无原则,毫无道理地“尊重”,也基于名人能量大、关系广,故而,有媒体称高晓松此次醉驾驶将成为“醉驾入刑”后的“第一名人”怕是为时尚早。而一项交通法规要树立其权威,让所有人自觉遵守,关键在于对违反的人的处罚要一视同仁。所以可以这么说,这次能不能严厉处罚高晓松,将是“醉驾入刑”的一次“试金石”。(叶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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