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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文化 > 史海·观察 你家的户口本有没有年审?
2011-01-28 05:32:2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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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湛江市市民反映,他们每年需要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纳12元“户口年审费”,否则将被罚款50元。中山派出所和寸金派出所所长均表示,这12元是治安联防费,这一说法得到湛江市物价局证实。但早在2006年,湛江市公安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派出所不再集中进行户口本核对:严禁以核对为由搭车收取治安联防费,严禁以不核对为由罚款。
    作为“审证经济”的代表,以“治安联防费”名义收取的“户口年审费”,至少能
    给收费者两种启发:第一,“审证经济”是源头活水,不
    像初始的“办证经济”那样,只能一次性收费,可以持久地年复一年收取下去。而且,由于审证部门拥有掌控该种证件的权力,这笔费用是人们无论如何也不能免交的。譬如,有好多户籍在湛江、而举家在外地生活的人,也不得不将户口本邮寄回去接受审验。
    第二,“审证经济”的适用范围相当宽,可以说,有多
    少“办证经济”,就有多少“审证经济”,如果全都按照“户口年审费”的审证逻辑收
    费,那将是一笔数额相当巨大的收入。譬如“身份证年审费”、“结婚证年审费”、“养犬证年审费”……
    和“办证经济”相比,“审证经济”更加近似于无本
    生意,至少连“办证经济”最为冠冕堂皇的“工本费”都省去了,正因如此,“审证经济”才格外让人欲罢不能。例如,湛江市公安局早在2006年就下发通知,严禁再收取“户口年审费”。2010年10月28日,湛江市公安局再次发文重申,要求各派出所立即停止户口本核对,回收自制的户口本核对印章。但收费上瘾的派出所,显然未把这些禁令当回事。
    从另一方面来看,湛江部分派出所的“审证经济”如此禁而不止,是否与上级部门的纵容也有很大关系?只下发通知“严禁”,而没有实质性的问责措施,能让派出所缩回已经习惯于伸出去的手吗?
    (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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