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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西安繁华街区“禁乞”流浪乞讨人员将得到进一步的救助管理
2004-10-27 00:04:2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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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安市民政局、公安局、市政委联合发布了一个通告,就加强对城市中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出要求。当一些市民看到该市划定禁讨区的这个消息后,首先会想到:去逛街时,也许再看不到扎堆的乞丐。
                            禁乞净化古城环境
  市民都有过被乞讨者纠缠的经历,一两个乞丐会让他们心生怜悯,可一次次被乞丐纠缠过后,躲闪和视而不见也就正常了。“每当到新城广场玩,乞丐们抖动着手中的盆向我要钱时,我就想立刻离开这儿。”常到新城广场散步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十一以后他发现这里乞丐少多了,散步的心情也好多了。过去,这条街上那些身患残疾且以此作为乞讨工具的乞丐与这条街上的专卖店一样齐名,比比皆是的乞丐肆意暴露自己的病患处,以换来人们对他的同情和施舍,弄得行人立即没了逛街的心情。禁乞通告发布后,市民都叫好。“其实不是要侵犯乞丐乞讨的私权,规劝他们离开这些繁华区域为的是让我们的城市形象更美观,让游客对西安留下好的印象。”一位接受采访的市民对记者说。
                             救助工作有难度
  通告中有一条规定:公安、市政、民政等部门应协力加强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有关管理部门来说,管理工作依然很难做。市公安局宣传科的杜先生告诉记者,由于通告中对三部门各自在劝导、救助工作中的职权范围没有明确分工,通告中“繁华街道”“告知离开”等一些具体细节的限定也不清楚,具体的工作仍然需要摸索。但对于以流浪乞讨为掩护,实施盗窃、抢夺等犯罪活动的,公安部门一定会依法处理。西安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保障处姓张的工作人员说:“有的乞丐是‘职业乞讨者’,他们以乞讨为生,这些人根本不愿意去救助站,而国家规定,救助站也只能留容他们一星期左右,有时救助站很难与外省单位联系,很多在救助站的外省流浪人员在留容期满后,就又会流向社会,在大街上乞讨。”虽然救助管理工作做起来有很多困难,但民政局姓张的工作人员还表示,根据通告的要求,他们会进一步做好救助工作,现在他们正在向上级请示,争取今后在城市的繁华街区、交通要道等禁讨区树立起救助导向牌,并且制作一批救助导向卡向市民散发,让更多流浪乞讨人员可以找到能提供帮助的地方,也让真正需要救助的乞讨者能够更好的得到救助。       ■本报记者 毛静
关键词:|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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