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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自动离职死亡原单位是否承担丧葬费
2005-03-07 00:25:3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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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通先生:
  我单位与一职工签了3年劳动合同,但合同期未满,该职工没办理辞职手续就自谋职业去了,单位也没有再为其发放工资。近日,该职工在外与人发生争执被歹徒杀害,其亲属找到我们单位,要求单位全包丧葬费、抚恤金、孩子学费、抚养费等,还要求认定工亡。请问,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这问题。
  西安 刘群利
刘群利同志:
  该职工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本人提出申请自谋职业,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职工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单位。未履行辞职手续,自行离职另谋职业,只能按自动离职处理,其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自行终止。由于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已不复存在,原用人单位不再对其离职后的任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事故发生后,其亲属对原单位提出的任何要求,均无法律依据,不应该接受。
  此外,从其事故的情节看,其被害的场所及被害的原因,均与原单位无关,因此,要求原单位认定为工亡是毫无道理的。而且因口角被歹徒杀害,也不符合认定工伤工亡的条件,其亲属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法律途径,追究歹徒的法律责任,索要民事赔偿。
  ■百事通
关键词:|象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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