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黄挺 何咏辉)一辆宝鸡牌照的法院制式警车,周末停在西安的4S店门前做什么?接到热心观众的举报,我们的记者立即展开调查。
热心群众反映说,这辆车身喷涂有法院字样的制式警车,5月19号停在了西安市西三环附近的一家4S店大门口。从车牌号上看是宝鸡市法院系统的车,5月21日,记者找到了照片中的4S店,看到照片后,店里的工作人员说,这个月这辆车来过店里两次。
西安某汽车4S店工作人员:“这个警车应该是第二次来,因为有一次,他停在大门口,我上道沿的时候我还说,怎么把路都堵了,我差点停到马路牙子上去了,一把没转过来,还倒了一下。”
随后记者找到了当时接待客户的销售人员小丁。他说,买车的客户50多岁,是坐警车来的。
西安某汽车4S店工作人员:“是我客户,但我客户不会开车,他是给他儿子买车的。”
记者:“开车的人穿警服了没?”
西安某汽车4S店工作人员:“没有,两次都没有。”
工作人员说,当天警车停在大门口确实有些扎眼。记者随后来到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根据车牌号码查到这车是宝鸡市麟游县法院的,经他们调查,市民举报属实。情况为宝鸡市麟游县法院干部鱼某五月在西安参加培训,5月6号和19号乘坐单位警车往返,途径六村堡高速路入口时,顺道在4S店选购车辆。
对此,麟游县法院认为,鱼某违反公务用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院通报批评,法院还将加强队伍教育和车辆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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