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西安市天然气售价有变!执行季节性差价 时间:昨起至2022年3月31日
2021-11-02 08:55:08来源:陕工网
分享到:
  字体:【

原标题:西安天然气售价执行季节性差价 时间:昨起至2022年3月31日

  11月1日,记者从西安市发改委获悉,结合上游气源变化情况,经西安市政府同意,西安市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天然气销售价格将执行季节性差价。

  据悉,季节性差价期间天然气销售价格具体为:居民用户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继续执行2.05元/立方米(第一阶梯)、2.4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3.0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基本生活用气、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民生用气销售价格继续执行 2.07元/立方米,不执行阶梯价格。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市政集中供热企业等供暖用气最高销售价格2.51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气价格为:11月1日前已签订采暖季购气合同并已明确天然气用气量的,最高销售价格2.67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3.57元/立方米);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合同外用气销售价格按上下游联动原则,由天然气公司与用户协议确定。

  与此同时,季节性差价执行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要求各天然气公司、加气站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季节性差价期间市场稳定。(记者 任荣)
       陕工网综合三秦都市报、西安市发改委官网




责任编辑:胡睿琳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