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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孕妇和哺乳期妈妈能延期复工吗?陕西省总工会表示可主动大胆协商
2020-02-11 16:29:26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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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网讯 “我是怀孕五个月的准妈妈,单位已经复工,我去上班同事们都劝我回家休息,但是单位没有规定,我该怎么办?”昨天,西安部分企业复工,华商网接到一些准妈妈咨询是否可以延期复工。同时,正在哺乳期的妈妈也有这样的疑问。

  就此,陕西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回应称,孕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可以主动大胆地与用工单位进行协商。陕西省总工会已经做出要求,疫情期间协商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此外,双职工家庭中,由于男职工复工或参加防疫工作且家里有未成年人需要照看的,女职工也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灵活办公。

  2月2日,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出“引导企事业单位错峰上班、居家办公和农民工分批有序到岗”。同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儿童和孕产妇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易感人群”。保障孕产妇免受疫情侵害关乎母婴健康,疫情特殊时期,特殊人群,更需要特殊保护。贯彻全总女职工部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要求。

  2月9日,陕西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发文要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在同级工会领导下,认真做好疫情时期的特殊保护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一、通过协商等方式,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加强生育保护,结合实际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做好疫情期间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

  二、是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向地方有关部门反映疫情期间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诉求,及时协同解决相关问题。

  三、密切关注疫情期间及疫情过后返岗复工女职工权益保护问题,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陕西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表示,相关要求已经下发给各级工会组织落实。如果女职工与用工单位协商未果,可以通过本单位的工会组织逐级反映情况,也可以向省总工会和各级妇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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