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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柞水县四措施确保教师轮岗交流
2014-10-08 23:47:00来源: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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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0-09
  本报讯柞水县教体局建立科学、合理、有序、长效的学科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有效促进全县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大幅提升。
  定人数、定去向。每年最低保证城区交流教师20名,城区及乾佑河沿线学校教师向金井河和社川河流域学校流动;镇中心校教师向辖区内基层学校流动,基层学校教师在本镇范围内流动,并实行全镇体音美学科教师全镇统配使用和轮岗交流。
  定时间、定规章。轮岗交流时间为2年,交流期间,选派教师满工作量承担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通过集体备课、举办讲座、开设公开课等多种形式,帮助当地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选派教师需遵守受援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努力克服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勤奋工作。交流服务期满,能够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经考核合格方可回原单位工作,否则,将会延长支教交流时间。
  定待遇、定费用。轮岗交流教师的人事关系不变,在享受与原单位教职工同等福利待遇的同时,城区及乾佑河沿线学校派出教师每月由派出单位补助交通费、生活费等500元,并为派出教师购买意外保险。在本镇范围内流动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派出单位适当补助交通费和生活费。交流期间派出教师因公出差、外派学习和参加会议等费用支出由受援学校负责,交流教师享受与受援学校教师同等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各受援学校负责安排落实选派教师工作岗位,为选派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日常管理和考核。
  定政策、定奖励。对于积极响应组织号召,自愿到薄弱学校交流的教师,在职务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评优树模和选拔任用等方面,按现有政策适度倾斜执行。对于工作期间业绩突出的优秀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教师奖励的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截至目前,该县城区中小学优秀教师通过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局党组研究下文,已有20名优秀教师交流到基层学校任教。各镇中心校均制定了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实现了优秀教师镇内交流,体音美学科教师镇内统排交流。此举避免了教师长期由农村艰苦地区单向城镇流动的弊端,对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激发教师工作热情起到积极作用,整体实现了全县教师资源配置更趋合理。(陈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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