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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省公安厅积极推进农民进城 承诺对符合条件者限期办好落户
2010-09-15 01:40:4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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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期,“农民进城落户”已成为三秦大地一个热门话题。日前,省公安厅承诺,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村居民,只要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居民进城落户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了同意落户的证明和相关材料,基层派出所就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给群众办理好落户手续,不得另设其他任何条条框框,不得在规定项目外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各级公安机关不得借办理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之机,乱收费、搭车收费。
    为推进此项工作,省公安厅成立了以厅长王锐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开展工作,并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专门人员到各级政府农村居民进城落户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开展摸底调查,尽快摸清本地符合进城落户条件的农民底数,并根据本地实际,就可以接纳落户农民的总数、每年接纳数量等相关内容,逐级列出推进计划,并向党委、政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同时,省公安厅要求,公安机关要简化办理程序,规范办理流程,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落户办理工作。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包括基层公安派出所,都要在醒目地方公开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办理事项,设置专门窗口,确定专人负责办理。要充分发挥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有条件的市可在市、县区内对办理进城落户实行网上迁移。办理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中,除收取必要的工本费等规定费用外,不得借机乱收费。对在办理过程中故意刁难群众、对群众耍态度、乱收费等行为和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为确保此次户籍制度改革顺利开展,省公安厅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各地公安机关要做到“三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因政策不落实而挫伤群众积极性,坚决防止因行动迟缓甚至久拖不办而影响工作进度,坚决防止借改革之机徇私舞弊。同时要坚持不压数量,有一人解决一人,有一户解决一户,有一批解决一批。目前,省公安厅已决定将办理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据了解,省公安厅决定近期在全省举办为期一个月的户籍民警专题培训活动,各地也要开展类似的专题轮训,重点是解读宣讲省上户籍改革新政,熟悉办理程序。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活动,从现在开始,着手配合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本地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摸底调查工作,明确近期可以进城落户的重点人群。 (龚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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