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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省安委会对两起事故迟报进行通报
2010-07-28 01:51:2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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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我省相继发生的两起较大和重大事故都存在事故信息迟报的重大失误,影响了抢险救援工作的及时有效,造成恶劣影响,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省安委会对两起事故进行通报。
    2010年7月17日20时10分,韩城市新鑫矿业公司小南沟煤矿发生井下着火事故,造成28名矿工遇难。2010年7月21日12时,宝鸡市眉县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由于上述迟报行为,各级政府无法及时掌握事故信息,错失组织实施救援宝贵时间。
    为做好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和信息渠道畅通,省安委会要求各市 (区)安全监管局要把值守和信息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省安全监管局 《生产安全重大、较大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信息处置办法》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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