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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以案说法 规章制度未对职工严重违纪行为明确界定 就不能以违章为由辞退职工
2021-04-12 09:56:54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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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的规章制度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才被视为合法。如果用人单位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对员工进行处罚,恶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案情回顾】

  女职工曹某、彭某在泰州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两人均为4 9 岁,还有一年将要退休。2 0 2 0 年1 月8 日,两人突然被公司以存在自卖自售、预留打折等问题违反规章制度,处以十倍差价的损失赔偿和5 0 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两位女职工来到工会申请法律援助。近日,泰州市海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了此案。

  【庭审过程】

  该公司法律顾问团队认为,员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并提供了公司文件、监控录像等多项证据材料,要求驳回援助律师的仲裁请求。

  援助律师认为,该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没有对严重违纪行为进行界定,所作的处罚违反我国《立法法》等相关强制性规定。且单位的辞退行为缺乏事实根据,对职工打折行为是公司允许还是私自行为,并没有调查结论,仅凭监控录像就认定申请人存在严重违纪有草率之嫌,且未履行通知工会等程序性义务,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审判结果】

  海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调查审理作出裁决,认定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分别支付两位员工4 8 9 6 7元、5 1 2 6 7 元的赔偿金以及部分工资。

  【以案说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必须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程序合法。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确定。二是内容合法。规章制度内容条款,不能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违背社会公德。三是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出台后,应当及时公示,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劳动者。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规章制度才是合法有效的。

  本案中,该公司规章制度没有对职工严重违纪行为进行明确界定,以职工违章为由辞退员工也就没有根据。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考量4 个要素:一是,用人单位有规章制度且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在规章制度中应当明确规定严重违纪的范围;二是,劳动者的违纪客观存在,且属于严重违纪;三是,劳动者是否属于屡教不改;四是,是否将解除理由事先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需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 □黄洪涛




责任编辑:宁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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