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西飞集团公司从2008年1月1日起,提高7000多名在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待遇,将女职工卫生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2元提高为每人每月10元。仅此一项,西飞集团公司每年就需增加支出67.48万元。这一举措的实行,得益于西飞集团公司对女职工的关爱,得益于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在2007年7月集团公司《集体合同》续签中,设立了“女职工特殊权益”专章,落实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将女职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如男女平等、女职工卫生费等内容予以规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女职工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等权益,调动了女职工提升自身素质的积极性和立足岗位努力工作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促进了女职工与企业的同步发展。
西飞集团公司党政工领导关心女职工生活,重视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障,先后制定了集团公司 《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细则》、《女职工保健工作条例》等规则,注重落实到位,在女职工经、孕、产、哺乳“四期”保护,女职工的乳腺病、妇科病普查以及女职工卫生冲洗间管理使用等方面为女职工做了大量的工作,保护了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深受女职工好评。 (初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