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会 > 工会要闻 基层工会开展活动有哪些保障
2005-05-24 02:11:29来源:
分享到:
  字体:【
百事通先生:
  请问:基层工会委员会开展工作、组织活动有哪些保障,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西安 冯伟
冯伟同志:
  基层工会开展工作、组织活动,需要有一定的时间和人员上的保障,《工会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l、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果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工会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同意。2、基层工会非专职委员从事工会活动必须占用生产时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之提供必要的时间,但每月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工会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从事工会工作没有超过三个工作日的,其工资发放和其他待遇不受影响,按正常规定执行。3、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在相关经费中支付。基层工会专职人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的缴纳、发放、标准及来源与所在单位其他职工相同。此外,《工会法》还就基层工会开展活动的物质保障等做了明确规定。■百事通
关键词:|工会|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阅读推荐
热门图片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