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矿工的死亡现实
日期:2005-09-16   来源:

  安全监管缺席矿工殒命,一起人命关天的矿区事故,发生在举国上下狠抓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的大背景下,记者在采访中感受到的却是各个环节的麻痹大意: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已“存活”七年之久;岐山县安监局下发的责令整改指令书连签发时间都“忘记”了,采石场依然我行我素;采石场的一名副矿长依然在工作时间蒙头大睡,还振振有辞地认为“矿上咋能不死人嘛”。而且采石场在未征得亲属同意的情况下匆匆火化死者尸体……
  8月22日是灾难发生后的第9天,代表父母来岐山处理弟弟李勤学后事的李福禄万分沮丧。“弟弟出事后,我们一直不敢将噩耗告诉年迈的父母,但后来他们还是知道了,现在时昏时醒地躺在医院里,他们现在还不知道我弟弟的遗体已被出事的矿上偷偷火化了,而且撇开我们与我弟非法同居关系的女人达成赔偿5.9万元的协议”。
  出事的矿场原叫岐山县岐星青石矿,是一家村办企业,后改名为宝鸡众喜水泥有限公司南山采石场。采石场又将下设的四个采矿点承包给当地的村干部等人经营,南山采石场负责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事故发生的两天后,南山采石场才向当地安监部门汇报,岐山县安监局认为这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暴露出这个采石场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诸多漏洞并责令停产整顿。但8月22日下午,记者在南山采石场看到的情况却是生产依旧,不时有拉矿车开进开出,负责监管安全生产的一名副矿长依然在工作时间蒙头大睡,岐山县安监局的领导对此一无所知……
  壮年的工人成为安全管理漏洞的不幸殉难者,而在他身后,为他处理后事的家人正真切感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冷漠。李福禄说:“15日采石场通知亲属来处理弟弟的后事,当天晚上我就和姐姐等8名直系亲属来到歧山,采石场将我们安置在临近一家招待所的双人间里,次日中午还招待了一顿餐饭,可是之后再没有人告知任何事,直到18日来人强行办理退房手续,我们像皮球一样被人踢来踢去,承受着心灵和肉体的双重折磨”。

山体滑落工人殒命

  8月13日下午6时多,刚满40岁的石灰矿炮工李勤学,在作业中排除悬石时,不幸被滑落的山石撞击,在送往医院抢救的途中丧命。
  “在送往医院的小车上,还能听到他长长的喘气声,可是没等到达医院,人就没了呼吸”,事故发生后的第9天,岐山县宝鸡众喜水泥有限公司南山采石场副矿长李忠奎向记者描述事发时的情景:当日下午6时左右,负责开凿洞口的南石采石场2号矿炮工李勤学发现有一块悬石,就拿起撬杠排除,此时,当班安全员贾巨才要求他和另一名炮工离开作业面下班。
  “李勤学人比较犟,不听劝,还是要将悬石排除,正在这时,13米高的山体出现滑坡,滑落下的大小山石将他连人带悬石冲出六七米,李半个身子被掩埋在石块中,头部有被石块撞击的伤口,事情发生后,矿上马上组织人将伤者送往就近的医院”。李忠奎说,事故发生后,采石场曾向当地安监部门电话报告此事,同时已责令出事的2号矿停产整顿。

监管缺席祸事降临

  “得到采石场事故报告,是8月15日。我和同事是当天下午赶到现场的,由于此前的双休日刚下过两场雨,现场基本已经没有保留,调查主要来自查阅采石场有关资料,以及与目击证人谈话”,参与事故调查的岐山县安监局副局长王会乾说:“南山采石场正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平时对矿上安全管理不细,职工违章违规现象严重。”
  王会乾口头向记者表述了岐山县安监局最终得出的事故结论,“事故发生后,采石场负责人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也没有立即向安监部门汇报,在调查中还发现该矿管理上存在严重缺位现象”。王会乾说:“事故发生当天,南山采石场专职监督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有事外出,是严重缺位现象。此外,死者所在2号矿安全员贾巨财不具有监督安全生产资格,其资质是由公安机关培训的爆破安全员,同安全系统规定的安全资质是两回事。由此,安全员在现场对死者不系保险绳,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冒险作业,制止不力,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在由岐山县安监局出具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整改指令书”中,认为宝鸡众喜水泥有限公司南山采石场存在“安全管理漏洞,职工违章违规现象严重,发生亡人事故”等管理问题。明令南山采石场“于2005年8月17日前停产停业整顿”。但令人不解的是,这样一份严肃的行政执法文书却没有签发时间。签发指令书的王会乾解释说,遗忘了。
  8月22日下午3时许,当记者来到南山采石场采访时,负责监督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李忠奎正蒙着被子睡觉,窗下通往矿区的山道上不时传来重型卡车的轰鸣声。此前,路边小卖店业主也证实说,采石场根本没有停工。
  据了解,宝鸡众喜水泥有限公司南山采石场成立于1998年6月,地处安乐镇吉坡村一带的林区,是岐山县南山较大的采矿区,整个矿区共分4个作业面,全为私人承包形式。令人不解的是在国家执行封山育林政策的大背景下,这里却开设了规模不小的采石场。
  李忠奎透露说,采石场与作业面承包人之间都签定有合同,凡发生伤亡事故都由承包人负责,包括经济赔偿在内。当问及类似事故在采石场发生情况时,李用“平常事”作答,再深问则不语。

家属的无奈与冷遇


  41岁的李福禄多少有些寒心,8月15日早上8时多,一个自称叫李忠奎的男子打电话给他,说他弟弟在矿上出事了,需要家属前来处理。“当天晚上我就和姐姐等8名直系亲属来到岐山,采石场将我们安置在临近一家招待所的双人间里,次日中午还招待了一顿餐饭,可是之后再没有人告知任何事,直到18日来人强行办理退房手续”。李福禄说,他曾找过众喜公司负责人,可对方先说不知情,之后又推说开会,踪影全无。让李福禄不能接受的是,采石场竟然私下火化了他弟弟的遗体。
  对事态有所掌握的李福禄说,他弟弟李勤学在岐山打工期间,与当地安乐镇吉坡村一名同龄女子非婚同居,而在医院签字同意处理尸体的正是这名女子的亲属。他认为,采石场的做法严重侵犯了亲属的合法权益,就连年迈的父母相见遇难儿子的最后一面也都化为泡影。“谁都是有父母的,采石场这样的做法天理难容呀”,李福禄哭得不成样子。
  采访中,副矿长李忠奎也曾表示,对于死者赔偿,2号矿的承包人已经拿出方案,包括“人命价”3.72万元,再加上安葬费、养老费及子女抚养费赔偿等共计5.9万元,在记者发稿前,李福禄告诉记者,采石场已委托安乐镇来处理善后事宜,采石场2号矿的承包人让他接受承包人先前和死者“妻子”签下得近6万元赔偿协议。他不承认弟弟有“妻子”,“她也不能代表我们的家人,而且赔偿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近6万元赔偿明显低于国家标准”。承包人告诉李福禄:“你们自己去商量看怎么分这笔钱,如果你不接受我就把钱全给女方,即就是你去打赢官司,要钱也没有了”。
  一个矿工就在安全失守的情况下匆匆结束了生命,他应该留给人们怎样的思考呢?

矿难过后,生产依旧。  史佳 摄

关键词:|死亡现实|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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