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应公平处理利益分配
日期:2011-08-12   来源:
 当前,中国有着4000多万事业单位从业者,覆盖70%以上的科研人员、95%以上的教师和医生。近日,人社部拟对事业单位工资进行改革。可以说,这一制度的改革,事涉“最广泛的阶层和行业”,事涉教育、医疗等相关领域改革,总能引来广泛关注。
    2009年9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划定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三步走”路线图,其中第三步是:从2010年1月起,在所有事业单位实施。到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仍没有全面铺开,这样的情况,也正说明这一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在纪念建党90周年庆祝大会的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不失时机地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领域改革,可说正在其中。而绩效工资改革,可能只是艰难的第一步。
    普通职工在改革的利益博弈中话语权较弱,处于相对的弱势状态。正因此,在这一改革中,尤其需要注重对职工权益的保障,只有保证他们的利益,才能使改革得以顺利推进。
    在这一改革的过程中,需要给职工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岗位评定、绩效评估和福利保障等方面,都需要让广大职工看得见事、说得上话甚至插得上手。只有在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的原则之下,才能保证利益的均衡,也才能保证改革整体的公平公正。
    在改革中,也需要引入外部的监督力量,确保改革方案和改革程序的合理。事业单位的原主管部门,需要加强指导。事业单位的工会等组织,同样需要在改革的过程中认清自己的职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时,在方案制定与实施上,尽可能公开透明,让社会公众监督;在考核评定中,还可以适时引入专业第三方参与,增强绩效工资的科学性与权威性。(金苍)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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