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教育可“公”“民”结合
日期:2011-08-11   来源:
为确保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近日,中央财政下拨45.68亿元,对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份给予适当奖励。这是一个让人叫好的举措,然而要彻底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问题,仅靠此举措不能包治百病。
    以北京为例,在京务工人员若想让孩子在北京上学,需要提供包括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在内的五份证明文件。而事实上,办齐“五证”手续之复杂,公办学校苛刻的入学条件,无不使外来务工者望而却步。
    为解决外来务工者子女的教育问题,除了投入资金及人力,还需要相应的政策支持,无形之中给了政府巨大的压力。而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想要解决高达2.11亿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依然面临着许多困难。
    其实不妨借鉴我国经济发展的思路——有国有企业,也有民办企业,两条腿走路。实践证明,民营企业同样可以拉动经济解决就业,并且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同样的,扶持和发展由私人、企业或社会团体合法创办的外来工子女学校,也可以在解决外来务工者子女就学的问题上分担政府的压力。
    办学灵活,门槛较低的民办学校,在接受外来务工者子女上有自己的优势。作为公办学校的补充,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对社会有积极的作用。规范统一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对民办学校办学模式的摸索和扶持,未尝不是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难”问题的一种思路。
    (冯笑)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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