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案改判 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原则
日期:2022-05-17   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一审判故意伤害,二审无罪,西安一超市老板崔先生为了“正当防卫”的判决,等了将近4年。央视《法治在线》近日的一期节目,让这起发生在2018年的案件再次回到公众视野,也让我们对于法律必将为正当防卫撑腰,有了更多的信心。

  面对5名到自己超市滋事的男子,崔先生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下用菜刀自卫,致两人轻伤。如何定性这一行为,司法机关经历了一番波折:一审法院认为,崔先生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判决其犯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二审法院判决,崔先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认定正当防卫的条件过于苛刻,曾一度导致正当防卫制止犯罪、保护公民权利的立法设计难以发挥实效,“法向不法让步”的情况偶尔会出现。为此,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据此,不是“谁死伤谁有理”,而是要立足防卫人当时所处的具体情境,对其实施防卫的手段作出符合常人认知的判断,同时不苛求防卫人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这样的标准,是符合法律和情理的标准。二审法院改判崔先生无罪,正是正确理解、适用刑法和《指导意见》的结果。

  正确适用法律,对于公民防卫行为作出准确评价,首先是实现个案公正的需要。上述案件中,崔先生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条件,让其承担法律责任是不公正的。实现个案司法公正,是本案二审改判的价值之一。

  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如果本案最终结果是崔先生承担法律责任,那么,以后再有公民遇到类似不法侵害,将会感到无所适从,防卫上的“畏手畏脚”会助长不法侵害者的气焰。正确司法,为正当防卫撑腰,向社会释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信号,是二审改判的另一价值。

  从根本上杜绝正当防卫的公民再经历如崔先生一样的波折,是司法努力的目标之一。司法的生命线是公正,对于行使了正当防卫权利的个人,法律会站在他们这边。(李曙明)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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