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半涵涵闷死在校车里,成人该做怎样的反思
日期:2010-08-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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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7月31日上午。两岁半的涵涵如往常一样被家人送上幼儿园的班车,却再没有回到父母身边。孩子被幼儿园的负责人遗忘在了校车的座位上,近七个小时后窒息休克死亡。目前西安市水泥制管厂幼儿园的负责人兼校车司机朱雷已经被刑事拘留,随车老师王亚萍被暂时取保候审。
    令人痛心疾首的是,这种“闷死”儿童事件并不是首次发生:
    2007年5月29日,安徽一名3岁的男童在校车内,因高温中暑死亡。2007年9月17日,东莞一名两岁半幼儿也被遗忘在幼儿园校车内7小时,中暑死亡。
家长声音
    近日,记者就此次校车窒息事件,在西安市内幼儿园门口随机采访了几名家长。张女士对此事件表示异常的愤怒,“负责人都是干啥吃的,少个孩子7个小时都不知道,不是自己娃就不操心,这样的人办幼儿园简直就是拿人钱,要人命!就该一命抵一命,换了是他娃,看他咋想!”一边的魏先生则表现出无奈和担忧,“咋能不生气呢!不过生气有啥用,现在幼儿园老师哪有过去那么认真负责,都是为了赚钱。人家也要生活,加强管理要人要钱,他哪来的钱和人?他们做不到,只能家长多操心了,原来我娃也是坐校车的,现在我都自己送了,还给娃配了个哨子,让他有啥情况就使劲吹,这都是没办法的办法!”
    32岁的米强每个月都得向老板请一天事假,因为他孩子所在的幼儿园要求家长轮班加入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每月到学校当一天安全员。跟记者说起这事,他总有一种复杂的心情:“为孩子们做点事,是所有家长的责任,可现在工作压力不小,万一赶上开会、出差孩子的安全还能放心么?”
政府措施
    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了解到,西安市目前拥有幼儿园近千所,其中公办幼儿园仅有22所,这些幼儿园拥有相对正规的管理制度,稳定的资金投入,可以保障的师资力量。剩下的民办幼儿园大致分三种情况:其一,不少院所具备优秀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管理制度,软硬件条件甚至优于公办幼儿园。但是这些幼儿园都有着贵族化的趋势,动辄一年二三万甚至更高的入托费用令大多父母望而生畏。其二,部分幼儿园采取平价策略,每个月收取数百元的托费,满足了很多低收入家庭的适龄儿童以及外来流动人口的入托需求。但因园所场地有限,硬件配套设施相对落后,管理人员和老师大多一人身兼两职。而另一部分幼儿园则根本没有办园的条件与资质,就像家庭作坊,从巨大的幼儿托管市场中分一杯羹。
    正是由于办园条件和资质的良莠不齐,管理水平、从业者责任心职业素质的巨大差距,以及整个幼教管理体系的不健全导致了悲剧的一再发生。针对这样的情况,管理部门采取了严厉的检查整顿措施,西安市教育局8月1日就幼儿校车内窒息死亡恶性事故召开紧急会议并发出通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各幼儿园(所)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迅速对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和安全隐患排查。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西安市各区县重点排查所有幼儿园 (所)的卫生保健、门禁制度、校车管理等情况,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跟踪检查,对于整改不力,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幼儿园(所)要立即停办或吊销办学许可证;继续清理整顿无证非法办园机构。
因噎废食不可取
    幼儿园作为幼儿托管和教育的执行主体,在幼儿安全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记者尝试采访几家幼儿园的负责人,都被婉言谢绝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幼儿园工作人员说:“这件事情发生以后,我们园里会加强管理,增派专职人员负责检查全园的安全隐患,在近期内对所有的工作人员开展安全培训。但是园里也有难处,我们接送孩子的校车,也是转包出去的,这样一弄,我们打算下个月开始停办校车了,本来就没指着这个挣钱,出个事情谁都担不起,还是把园内的工作做好吧。”
    管不好就干脆不管,学校的这种因噎废食的做法,暴露了校方在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上的缺位,进而变为对责任的回避和畏惧。细想来,没有校车谁来解决孩子上学的交通问题?幼儿园为了减少本身的责任,就把校车服务停办了,那诸如体育课之类可能存在风险的课程是不是也停为好?作为一个教育孩子的地方,幼儿园应该具备诚信,遇到问题和责任不能是简单的逃避。幼儿园更需要做的,一方面是提高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做到防范无死角,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机构,比如保险公司、安全机构,发现管理漏洞的同时也承担一部分责任。
省妇联:加强对儿童安全教育
    除了以上提到的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管,和幼儿园管理者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和运营的责任心,而作为家长或者教育者又可以为幼儿安全做些什么呢?陕西省妇联提醒各位家长: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率的高低与幼儿园、家庭的教育方式有密切的关系。在应试教育影响下,大人只重视对孩子的“知识”教育,认为孩子只要学习好,其他方面的知识学不学都无所谓。通过调查发现,在3至6岁儿童中有近一半的孩子有一定的安全意识,有一成多的孩子安全意识极其薄弱,对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缺少应有的防范知识,不知道躲避风险。忽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儿童没有相应的安全知识,造成伤害后果可能性更大。而在西安发生的这起悲剧中,如果孩子的父母平时能够给予孩子更多的安全知识教育,配备哨子等求生工具,或许最后事件的结局就会有所不同。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陈晓端教授认为,当幼儿处于身心逐步发展的阶段,缺少生活经验和各种社会和自然方面的常识,自理能力较差,虽然家长在竭尽全力小心翼翼地呵护他们,以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但家长同时也应意识到,对孩子的保护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有限的,重要的是给予幼儿必要的自我保护知识,培养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这样才能从幼儿本身的自我防护能力上有所提高,从而有效的对幼儿安全进行有效的防范。
    幼儿作为安全方面的 “弱势群体”,既要安全方面的“鱼”,也需要“渔”,既需要家长到学校站岗放哨这样的权宜之计,也需要完善管理机制、更新安全设备这样的长期工作。保护幼儿安全,需要时时抓,一刻都不能松懈,更需要人人抓,只有通过政府、幼儿园、家长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保护幼儿生命安全这一艰巨任务,也才能让我们少些痛悔!
本报记者 刘楠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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