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卡押金”真的无解
日期:2010-01-29   来源:
小小的公交一卡通,让北京市政协委员石向阳第四次递交了提案,要向有关部门问个究竟:截至2009年底,北京市公交一卡通累计发行近2500万张,押金总额超过5亿元,1年仅利息收入就高达1125万元左右,这些钱到底流向何处?
    一卡通公司此前回复称:收押金是合理的,是经市发改委审核批准的。收取押金的依据,是当时的国家计委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公交等行业推广使用IC卡的成本,应通过对用户的服务价格补偿,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费用;但为控制发行费用,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押金,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
    每张一卡通押金的年息为0.45元,全部卡的利息收入就高达1125万元左右。从法理上分析,既然是押金,依“孳息归抵押人”的原则,利息就该归消费者所有。虽然0.45元只是个小数目,全部退还持卡人并不现实,但一个公平的制度的价值远远高于0.45元,躲在文件背后也无法回避这个 “所有权”问题。
    而且,不止于押金,公交卡内充值一般都有上百元甚至数百元,这些钱实际上是公众对于公交公司的融资,其利息不应作为公司的营业外收入,而是应回归公交的公益本质。如有学者曾建议,这笔利息,应该作为消费者的优惠折扣,或者直接免卡费。
    实际上,早在一年多以前,受到石委员质疑之后,北控集团就表示寻求合适的时机,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客户押金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2008年12月22日《北京晨报》),但时至今日,未见动静。
    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信息不透明,成本不公开,使其离公益的社会定位越来越远,也在渐渐失去公众的信任,小小的公交卡押金之争的背后是个大问题:如何缓解公众日益增长的权利意识,与相对落后的公共服务机关的服务意识之间的矛盾?
(沈彬)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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