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集体裁员“要依法办事
日期:2007-12-24   来源:
    针对一些企业年底前大量裁员的问题,有关部门表示企业必须要承担自身责任,如果出现违规操作,员工可以电话举报。日前,北京市有关方面负责人解读明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辞员工需明示理由
    针对企业没有依法给职工交纳保险的,职工可以解除合同;同时,企业拖欠职工的保险必须补交,企业还要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支付补偿金。?职工在试用期内如果提出解除合同,必须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必须是职工不符合企业招收录用的条件或者严重违纪。
    裁员时三种人优先留用
    对于企业裁员的问题,过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有企业面临困难,处于法定准备金状况下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可以实行裁员。而今后,企业经过转产、重大技术更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需裁员的也可以裁员,而且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也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但在裁员的同时,明确了优先留用通则。有三种人要优先留用:签订了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家中没有其他就业人员,又有老人和未成年人需要供养的职工。
    集体裁员必须和工会协商
    针对一些企业为规避明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不与职工续签合同。劳动部门和工会要求企业要承担起自身责任,不要刻意在年前终止合同。年底前,企业对数名以上职工集体终止合同,必须征求职工意见,与工会协商。职工也可以向市总工会反映,要求进行协调。
    三种裁员行为明确违规
    目前,用人单位3种行为明确为违规行为:强迫职工辞职;要求职工转换劳动用工身份;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对于用人单位这些违规行为,工会有权向单位提出纠正意见,要求其改正。若用人单位拒绝改正,工会将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配合查处。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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