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依法制裁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行为
日期:2011-07-04   来源:
 据新华社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是当前劳动关系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也是我国劳动争议大量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近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要求,通过民事手段依法制裁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的行为,对用人单位施行的“末位淘汰”、“竞争上岗”等做法,要严格审查其合法性及其效力。
    奚晓明指出,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人身权益。目前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正处于关键阶段,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法定节假日制度、最长加班时间等制度,都具有强烈的保护劳动者人身权益的立法目的。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要通过裁判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手段,切实维护劳动者的人身权益。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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