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
下级栏目
)
工会
(
下级栏目
)
职工
(
下级栏目
)
权益
(
下级栏目
)
视频
(
下级栏目
)
文化
(
下级栏目
)
图片
(
下级栏目
)
专题
数字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权益
>
职工信箱
哪些案件不能公开审理?
日期:
2005-06-07
来源:
公开审理是原则,但不是说所有的民事案件都要公开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关键词:
|案件|
责任编辑:sxworker
返回列表
网站首页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相关推荐
下月起,你的工资或将多一笔钱!
人民日报 新华日报 杭州网
我国首座深煤层燃气发电全电驱压裂井台在陕开工
群众新闻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职公示
陕西先锋
陕西省卫健委向全省护理工作者致慰问信
三秦都市报
以“新”提“质” 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
陕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