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友之间借钱应注意哪些问题
日期:2005-06-28   来源:
律师同志:
    我们战友之间有时会因互相借钱而引发矛盾或纠纷,我想问问,战友之间在借钱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某部小黄
小黄同志:
    战友之间的互相借钱属于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如果不按照法律规定去做,可能会伤害感情、影响团结。现实生活中,在遇到借钱的情况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以避免纠纷,防范风险。首先,要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战友之间由于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举证不能而败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要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依据。其次,书面协议内容要约定合法全面。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应载明借款的具体内容。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再次,要注意借款期限届满时的债权保护。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战友之间有的碍于情面,不想伤和气,在有效的期间内未及时有效地催要欠款,以致使债权无法实现。所以要加强自我保护,在还款期限届满后注意催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得已实现。另外,战友之间的借贷一般是不约定利息的,根据合同法第211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第二炮兵法律顾问处 郝萍
关键词:|战友|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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