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攻坚计划启动
日期:2014-04-17 来源: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17日
据工人日报消息日前,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
坚计划的通知》,明确提出2014年至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确保2015年末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2016年继续巩固和提高。这是记者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举行的全国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视频会议上获悉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驻会副会长黄海嵩,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等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执行主席出席视频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此次攻坚计划将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着力提升协商质量和合同实效,逐步形成规范有效的集体协商机制。攻坚计划将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并引导女职工较多和职业危害较大的企业开展专项协商。同时,强调针对不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实施分类指导,做到因企制宜、分企施策。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攻坚计划仍将行业集体协商作为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的重点形式和主攻方向。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大力推进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服装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并逐步向知识密集型产业、新兴产业扩展。同时,具备条件的地区,继续稳妥探索在县级以上区域内开展行业集体协商。
陈荣书在讲话中指出,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深入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对于更好地实现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各级工会要把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注重抓好集中要约、行业协商、队伍建设、源头参与、典型示范、理念宣传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形成制度支撑有力、机制运转高效、职工参与广泛、实施效果明显的集体协商工作新局面。
邱小平表示,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涉及政府、企业和职工三方,具有多方性、群众性和协同性的特点。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互相支持,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实施攻坚计划。人社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牵头制定工作规划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法规政策,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等信息,做好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加强集体协商争议调处等,与工会和企业组织合力推进攻坚计划顺利实施。
坚计划的通知》,明确提出2014年至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确保2015年末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2016年继续巩固和提高。这是记者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举行的全国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视频会议上获悉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驻会副会长黄海嵩,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等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执行主席出席视频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此次攻坚计划将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着力提升协商质量和合同实效,逐步形成规范有效的集体协商机制。攻坚计划将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并引导女职工较多和职业危害较大的企业开展专项协商。同时,强调针对不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实施分类指导,做到因企制宜、分企施策。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攻坚计划仍将行业集体协商作为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的重点形式和主攻方向。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大力推进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服装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并逐步向知识密集型产业、新兴产业扩展。同时,具备条件的地区,继续稳妥探索在县级以上区域内开展行业集体协商。
陈荣书在讲话中指出,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深入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对于更好地实现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各级工会要把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注重抓好集中要约、行业协商、队伍建设、源头参与、典型示范、理念宣传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形成制度支撑有力、机制运转高效、职工参与广泛、实施效果明显的集体协商工作新局面。
邱小平表示,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涉及政府、企业和职工三方,具有多方性、群众性和协同性的特点。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互相支持,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实施攻坚计划。人社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牵头制定工作规划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法规政策,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等信息,做好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加强集体协商争议调处等,与工会和企业组织合力推进攻坚计划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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