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日期:2004-06-09   来源:

  本报讯 近日,在不到一个月时间西安分局管内连续发生两起校园内杀害、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被害人均为在校学生,其中在西安铁路运输学校发生的案件六名犯罪嫌疑人也是在校学生,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只有14岁。
  据了解,该六名犯罪嫌疑人没有如何实施伤害的理由,仅是为了发泄,就对同班同学李某拳打脚踢,致使李某颅脑硬脑膜外血肿死亡。案件发生后,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立即提前介入,审查案件材料,及时对此案应提请取的证据及必须要固定的证据提出侦查意见,并亲自找有关证人复核案情。在案件的处理上,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从有利于青少年教育挽救的角度对案件做细致的工作,针对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对主要犯罪嫌疑谭某等三人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对其他三人则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同时,为防止犯罪的再次发生,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向案发学校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学校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加强教学和校园管理,确保在校学生学习、生活的安全。         ■
关键词:|未成年|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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