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死于“黑医生”之手
日期:2004-06-09   来源:

    汪金山系渭南市临渭区官底镇惠丰村小西组人。2月5日凌晨,汪金山的妻子惠丽梅在家分娩时,请来本镇妇女闫淑亚接生。次日上午9时,妻子顺产了一名女婴。但是意外也紧接着发生了,闫淑亚在惠丽梅胎盘未娩出时,用力手牵拉脐带,将子宫翻出阴道外,后又欲将子宫送回阴道时,惠丽梅突感疼痛难忍,面色苍白,大声喊叫,昏迷过去。后经下吉地段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手拿地段医院“子宫内翻,产后大出血,失血性休克”的诊断书,面对着嗷嗷待哺的婴儿,虽将妻子下葬了一月有余的汪金山心如刀绞。妻子临产前到西安市红庙坡医院检查时还一切正常,孩子系二胎也顺利生下了。怎么前后一个小时,人说没就没了呢?汪金山拿着妻子曾在医院做的各种检查单和诊断书,走进了省妇联,他要为妻女讨个公道。
  听完汪金山的哭诉,妇联信访负责人杨爱民从存放的资料卷宗里找到了省卫生厅2002年122号《关于加强孕产妇保健工作的意见》的文件。文件明确规定“个体诊所不得开展接生计划生育手术服务。”“不能住院分娩的,应当有经县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接生员实行消毒接生……”“你看到过闫淑亚有这个《合格证》吗?”面对提问,汪金山说:“村里妇女生孩子多少年来都是她接生的,没听说过有人见过这个证。”杨爱民迅即填写了省妇联法援委托书,请律师为汪金山查证。
  律师到当地卫生局、计生局调查发现,闫淑亚自称有一个“90年发的五·七大学医疗班的毕业证”和所谓“医师证”均“查无此证。”诊所的注册和批准执照,从省卫生厅到临渭区卫生局,翻遍所有登记,也没有踪影。事实清楚了,“黑诊所,假医生致死人命已确凿无疑”,律师与省妇联意见完全相同,认为这是一起重大的刑事案件。汪金山向渭南市公安机关报了案,要求依法追究闫淑亚的刑事责任。但因离案发时间近70天,尸体已高度腐烂,无法查证,案件被搁浅。
  然而汪金山和律师并没放弃自己维权的脚步,又到区卫生局举报闫淑亚非法行医。2004年5月20日,临渭区卫生局正式下达了取缔闫淑亚黑诊所,没收非法所得并对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闫淑亚不再非法行医害人了,汪金山为此心里有点慰藉,但失去爱妻的痛苦,不能把闫淑亚绳之以法的“牙恨”,仍让他耿耿于怀。
  汪金山这段悲痛经历告诉我们,找人看病,包括接生孩子,一定要找正规医院或诊所,要调查了解其有无行医资格证书和行医执照。同时,出了事故后,要立即报案,以免证据或现场受到破坏,无法查证,让自己白白受了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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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未成年|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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