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人为抬升良知的成本
日期:2004-06-14   来源:

近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超载加大了处罚力度。该法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并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超载负有直接责任的运输单位主管人员,也要从严处罚。
  此举立意不错,但有多少可行性?窃以为大成问题。
  不合理收费是十车九超的主要原因,但仍然不是终极原因。不合理收费只是表象,隐藏在它背后的真相,则是行政成本的急剧攀升——全国各项财政支出中,行政管理费增速最猛,九五比八五增长了266%,以至当下中国行政成本之高为全球之冠,已成不刊之论。这里说的还只是显性成本;隐性成本更是天文数字,无从统计。由此产生的税费不能不登峰造极,而构成中国企业的巨大包袱。
  行政成本奇高必然导致市场经济变形,至此昭然。但这还不是行政成本奇高惟一的负面作用。须知,行政成本奇高所抬升的不仅仅是企业的营商成本,它尤其抬升了良知的成本和道德的风险,从而扰乱人心,毒化我们民族的精神。人心都有善恶两面。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是一个扬善惩恶的社会。扬善惩恶固然需要通过“灵”的层面,即通过教化来引领人们向善,遏制人们趋恶。但更重要的还是通过“物”的层面,即通过利益调节机制来奖励人们向善,遏制人们趋恶。人都需要尊严,需要荣誉,如果良知的成本比较小,道德的风险比较小,人们通过守法经营、诚实劳动就能得到正常回报,就能维持基本生存,就很少有人愿意牺牲尊严和荣誉去谋求非分所得,也就很少有人愿意突破良知和道德的底线。但如果良知的成本过高,固守良知往往意味着失败;道德的风险太大,坚持道德往往意味着困苦,这样的良知和道德未免不近人情。
  这就是说,良知的成本主要是利益成本,道德的风险主要是利益风险。要降低良知的成本和道德的风险,主要路径就是让良知和道德充分包容个人利益。仍以运输从业者为例。如果法定每车五吨载质量,为国家、为社会服务的只占到一、两吨,他就不会认为这是一个负担,他就乐于听从良知和道德的约束,尽可能不超载。如果为国家、为社会服务的占到三吨,他大致还能接受;如果占到四吨,他就要感到痛苦了;而如果占满了五吨,他就只好通过超载来为自己的生存奋斗,而超载则无疑以戕害自己的身心健康、透支自己的生命为代价。这时对他来说,所谓国家利益、所谓社会利益,进而所谓良知、所谓道德,当然是与他的生存需要冲突的,当然是他避之惟恐不及的。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已经不顶用。这时最需要追究的显然不再是从业者的素质问题,而应该是我们的利益调节机制、我们的善恶报应机制。不图此谋,而仅仅颁布几个规章,仅仅加强监管,又有多少意义呢?用十个指头对付寥寥几个跳蚤,可以很从容。以十个指头对付十来个跳蚤,也还勉强胜任,但假若用十个指头对付成千上万只跳蚤呢?报应机制的错乱驱使绝大多数行业走上非法生存之途,驱使绝大多数人走上非法生存之途。这等于是动员整个市场的力量来对抗监管,等于是动员整个社会的力量来对抗监管,等于制造成千上万只跳蚤,岂有获胜之望?
  总之,高居全球第一的行政成本,不仅加大了企业的营商成本,导致企业普遍的非法生存状态,导致市场经济变形;而且尤其加大了良知的成本和道德的风险,良知太重,道德太重,以至超出绝大多数人的负荷能力,导致绝大多数人精神上普遍的非法生存状态,这是当下中国人精神焦虑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为良知减负,为道德减负,已是当下中国的燃眉之急。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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