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职工老有所养
日期:2004-06-16   来源:

  本报综合消息 山东一项养老保障金收取办法的改革,使该省7000多家建筑企业230多万职工有了生活保障。这是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宋瑞乾日前对新闻媒体宣布的信息。
  1995年,山东省政府决定改革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提取办法,将原来由建筑企业在工程款中统算改为由建筑业主管部门在工程造价中单独提取后拨付调剂给企业,再由企业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统筹。这项改革的实施,对保障建筑企业职工特别是离退休职工的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全省已累计收缴养老金30多亿元,累计拨付27亿多元,补贴和调剂近3亿元。
  过去,养老保障金在工程款中统算的办法是由建筑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然后再由企业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统筹,但这个办法在现实中很难行得通。由于建筑施工同业竞争激烈,建筑企业要想揽到活,很多不得不先垫资施工,在这种情况下,想让建设单位先掏钱支付建筑企业的养老保障金,几乎是不可能的。
  改革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提取办法后,通过行政调控手段,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按建设工程造价的2.6%缴纳,施工企业不再单独计提,收取的养老金90%用于拨付给企业,使他们均有能力参加养老保险;10%由政府用于调剂安排,使国有老企业和困难企业得到帮助。
  缴纳的养老保障金能否保证专款专用?宋瑞乾说,缴费单位都是到银行缴纳,且由代收银行将资金直接划入各地财政专户,建设主管部门不拿一分钱。而且为保证这笔费用的专款专用,建设厅和财政厅以及各市还联合成立了建筑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委员会,养老金支配都必须由委员会按规定向建筑企业拨付和补贴,且必须在财政部门严密监管之下。
  最近,建设部和财政部又发文强调,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并作为一项不可竞争费用单独列出。可以说,在当前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严重的情况下,这项养老保障金改革对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具有重要作用,也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
关键词:|养老保障|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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