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有意见,就该被打吗?
日期:2004-06-23   来源:


2004年6月12日晚6时10分,我和朋友二人到汉中白天鹅宾馆二楼“广东早晚茶”餐厅用餐,我因为点的一份“皮蛋瘦肉粥”中的肉和皮蛋切的太大,在要第二份粥时提出不要肉,就招来大厅站台厨师的讥笑:“真是土包子,没见过世面,不要肉!”我听的很清楚,但并未理会。用完餐埋单时我要求宾馆领班或者厨师解释一下粥里的皮蛋和肉为何切的如此大,但过了二十多分钟、我要求了五次也无人理睬。最后出来应答的一名厨师和领班出言不逊使我更加生气。正在理论时我的右后侧突然出现两个年轻小伙(身穿厨师制服),他们同时出手将我打倒在地。
  我挨打后被晾在地上四十多分钟无人过问,直到7时40分左右,才有一自称是酒店副经理的人出现(期间“110”干警也来了,并带走了参与打我的三人,但这三人过了二十分钟左右又回到了酒店),我要求酒店的经理出来处理此事,并带打我的人向我道歉。半小时后酒店赵总出现,尽管承认酒店管理有疏漏,而参与打我的三人却极不情愿地向我“道了歉”。我离开酒店时酒店表示将进一步做出诚挚中肯的道歉。
  我在家休养了几天后,直到6月17日被打的部位依然疼痛,而酒店方面再没有任何人员对我这个“上帝”做出问候和道歉!我身为一名政协委员,此事不仅损坏了我的个人形象,更损坏了一位政协委员的社会形象!我要求白天鹅宾馆及相关人员向我真诚道歉,并对相关人员做出适当处理!
     汉中市汉台区政协委员 穆先生

关键词:|就餐|

责任编辑:sxworker


返回列表

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