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劳模医疗费“埋单”
日期:2004-06-28   来源:
   近日,西安市莲湖区商业总公司下属旅游服务公司71岁的市级劳动模范李凤英患肝硬化,医疗费花了三万元,家庭无力支付,希望区工会给予解决。我们联系区旅游服务公司,该公司目前正在改制,负债80多万,职工工资发放都存在困难,鉴于李凤英同志是名劳模,商业总公司和旅游公司领导研究已经拿出1000元,莲湖区工会向省市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省市援助中心各拿出500元,区援助中心拿出1000元,总共凑了3000元对其进行资助。这与三万元的医疗费相差很大,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劳模的医疗费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目前劳模病贫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劳模退休后由于身患重病导致贫困,加之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医保制度还不完善,多数劳模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出现了医疗费难以支付的状况。按照《全国总工会劳动模范工作暂行条例(试行)》规定:“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要坚持分级管理原则”,《西安市工会劳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西安市工会劳动模范管理工作实行三级负责制,即市总工会、区县工会以及劳模所在单位。《西安市职工劳动模范评选、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市级职工劳动模范的医疗费用,由所在单位全部报销”。按照规定,西安市劳动模范的医疗费应当由所在单位报销,但是大部分离退休劳模所在单位效益普遍不好,加之没有医疗保险的保障,企业承担不起劳模的医疗费。作为管理劳模的区县工会没有专项资金解决劳模的医疗费。市级劳模的直接管理单位市总工会也没有对劳模医疗费报销的政策。到底谁来为劳模的医疗费“埋单”呢?
  我们认为解决劳模医疗费有两条途径:一是大力推进和落实医疗保险制度,督促企业为劳模办理医疗保险。另一条途径只能是财政拿出资金对困难劳模进行补贴。好在中央已经开始重视劳模问题,中央、国务院2003年年底拿出6000万元专门解决全国劳模的工资和“三金”待遇问题;今年年初陕西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上把劳模问题已经作为一项议题进行研究,市上也准备加强市级劳模的帮扶救助工作。但是劳模的医疗费问题能不能彻底的解决,值得我们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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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劳模|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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