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二一三所八室职工来电反映:部门自订规章 加班不给补偿
日期:2004-07-05   来源:

6月30日上午
  西安213研究所八室众职工来电反映称:他们因工作需要搬到长安祥峪沟工作。往年不论是法定节假日或晚上加班,都还付20元的加班费或换休一天,尽管这与劳动法规定相差甚远,大家为了工作也就忍了。可自打今年室主任在会上宣布“今年加班一律不给加班费,也不给换休”后,大伙加班就算白干了,得不到一点经济补偿。另外,他们从市区到山中上班途中50多分钟,室里让职工减少休息时间,弥补上班乘车所耽误的时间,职工意见很大。
编辑附言:
  上述职工反映问题是否属实,请213所调查并回复本报专题部为盼。
        ■值班编辑 郁文
关键词:|加班|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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