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低保残疾人子女上大学可获资助
日期:2004-07-13   来源:

本报讯 为保证今年考取了各类学校的低保对象子女和残疾学生顺利享受政府一次性教育资助的扶助政策。日前,西安市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去年西安市政府出台了《西安市城镇低保对象子女教育资助暂行办法》规定:对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生;正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学生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学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生及高中生(含中专和技校),按照大学本科生每人3000元、专科生每人2000元,高中生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教育资助。
  凡今年考取了资助范围内院校的城镇低保对象子女(不包括残疾学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本年度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享受最低生活待遇的残疾学生凭高校或高中(含中专和技校)录取通知书和其他相关证明,到所在区县残联办理相关手续。
        ■本报记者 毛静
关键词:|低保|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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