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工千里“讨眼睛”
日期:2004-07-28   来源:
贵州省黔西县29岁的民工何思志,在浙江温州市一家企业打工时,左眼溅进了异物,如不做手术眼睛将会变瞎,要保住眼睛则需高达20万元的医疗费。但是,该企业却以不是工伤为由,只支付300元的“爱心费”。为了“讨”回眼睛,何思志的家人和委托律师奔走在贵阳与温州之间,进行艰难的取证。
  何思志在温州市瓯海区的龙兴热能机械有限公司上班,从事打磨排烟管毛坯的工作。据何思志介绍,2003年11月5日,他在打磨过程中“觉得左眼被什么东西猛地刺了一下”,当时他怀疑是打磨毛坯时产生的铁屑,没太当回事。此时,一名正在焊接铁管的工友请他帮忙扶住铁管,何思志就过去了。不料仅几个小时之后,何思志的左眼就迅速肿胀,疼痛难忍。何思志到附近一家诊所治疗,该诊所医生诊断后,让何思志赶快到大医院救治。此后,何思志的左眼一直只能用纱布包裹,并有脓水不断流出。由于妻儿等亲人均在黔西县老家,自己身边又无钱治疗,何思志就返回了贵州。
  从去年11月7日起,何思志先后到贵阳医学院附院和贵州省医院进行治疗,医生诊断为角膜溃疡,如要彻底治疗,必须移植眼角膜,否则将导致左眼失明,但手术费用高达20万元左右。由于缺钱,何思志在医院只呆了10来天就回家了。
  何思志认为自己是在工作中受的伤,理应享受工伤待遇。于是,他的家人奔赴温州,要求该企业按工伤待遇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但企业不承认何思志是工伤,并自行认定“造成何思志左眼受伤的原因是他擅自越权帮人做电焊”。企业还据此拟定了一份协议:支付300元“爱心费”给何思志,了结此事。
  今年3月8日,何思志在贵阳委托律师赴温州,向该市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及仲裁。瓯海区劳动局认为,相关举证只能由何思志提供。但当律师来到该企业作取证调查时,无人肯作证明,一位工友私下告诉律师:要是得罪了老板,我们会丢饭碗。经再三努力,目前仅一位已离开该企业工作的工友出具了一份证明,详细写下了何思志在打磨排烟管时被异物刺伤左眼的经过。
  近日,记者与瓯海区劳动局取得联系,该局有关人士认为,何思志如果只有一份旁证,还不能足以证明受的是“工伤”,但他同时表示,瓯海区劳动局将派员对此事进行调查,如确属工伤,将依法维护何思志的权益。
关键词:|民工|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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